2011年12月27日 星期二

林家祖先留下來的農地(375減租農地)

這農地位於台中霧峰區的丁台路內,處於南勢工業區的旁邊,佔地7.5分,目前由兩位佃農每年輪流耕作,目前佃農於翻土、插秧、收成都雇用專門人力、機械來施作,第一期稻作於新曆2/4日插秧,農曆六月收成,第二期稻作於新曆7/23日插秧,農曆10月收成,所以,一年可收成兩次,每一期,每一分地,地主可分得10公斤米,因此,7.5(分地)*10公斤=750公斤,750公斤/0.6=1,250台斤,現在米價一台斤$10元,所以每一期可收12,500元的地主權益。此7.5分農地,一年可有12,500元*2=25,000元的地主權益。米價這麼便宜,難怪農夫難以生活。

一分地是293.4坪,7.5*293.4=2,200.5坪,0.25公頃才可以建農舍,0.25公頃等於756.25坪。
霧峰區丁台路段農地,範圍由近到遠處之工廠鐵絲圍籬。

霧峰區丁台路段農地,分為七畦灌溉區,
本區有兩畦,至前面水泥路面為止。

霧峰區丁台路段農地,分為七畦灌溉區,
本區有五畦,至前面鐵絲圍籬為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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